新快报讯 3月1日0时起,珠江流域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,届时珠海市珠海大桥、泥湾门大桥、鸡啼门大桥、南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,昌盛桥为界向前山河一侧水域,除娱乐性垂钓外,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珠海全市禁渔对象渔船主要分布在斗门区和金湾区,共201艘。
实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,是养护珠江生物资源,保护生物多样性,推动渔业捕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。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早谋划、早部署、早行动,落实落细各项准备工作,下好护渔“先手棋”。
一是广泛宣传,通过短信平台、网站、悬挂横幅、派发宣传单张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的内容、要求、目的和重要意义,营造全社会关注禁渔、理解禁渔、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,共发送信息9000多条,悬挂横幅8幅,派发宣传单张200余份。
二是严格排患,对各禁渔渔船停泊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重点检查渔船及码头消防设备状况,共检查渔船290艘次,排查隐患41宗,均已落实整改。
三是提升技能,组织150余名渔民开展消防器材实操演练,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增强渔民自救自防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四是强化执法,印发《珠海市2024年春季珠江水域禁渔期执法行动方案》,成立珠江禁渔执法行动领导小组,加强水上执法巡查,确保禁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下一步,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结合禁渔期“船进港、人上岸、网入库”的有利时机,及时组织渔民群众开展培训、考试等工作,助力其增产增收、安全规范作业。同时,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通过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,加强主要渔港、重点水域等执法检查,确保禁渔成效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;对在禁渔水域查获的从事电、炸、毒鱼作业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统筹:李志 朱颖洁
采写: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
校对:任倩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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